【2020考季】王某向楊某借款20萬元,2018年1月10日到期;一個月后,,王某又向楊某借款10萬元,2018年3月1日到期,。楊某曾向王某借款25萬元,2018年10月1日到期,。2018年4月1日,,雙方均未向對方主張過債權,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正確答案:
若一項債務已屆清償期,,而另一項債務未屆清償期,則未到期的債務人可以主張抵銷,。本題中,,至2018年4月1日,楊某對王某所負債務25萬元尚未到期,,王某對楊某所負到期債務為30萬元,;王某、楊某互負金錢債務,,種類,、性質(zhì)相同,楊某有權主張抵銷25萬元,,王某無權主張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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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出處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99,10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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