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外籍個人湯姆(非高管人員)受美國某機(jī)構(gòu)委托來中國工作,2020年5月10日來華,,8月11日離境,,在中國工作期間,中國企業(yè)每月向湯姆支付工資13000元人民幣,,同時其所在美國機(jī)構(gòu)每月支付其工資折合人民幣10000元,。湯姆在境內(nèi)、境外均擔(dān)任職務(wù),,不考慮稅收協(xié)定因素,,計算湯姆8月應(yīng)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 )元,。
正確答案:
(1)湯姆在中國境內(nèi)累計居住時間=21+30+31+10=92(天),,超過90天不滿183天,取得歸屬于境外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離境當(dāng)日按半天計算在中國實際工作天數(shù)。(2)湯姆工資,、薪金所得應(yīng)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3000+10000)×10.5÷31-5000]×3%=83.71(元),。
非居民個人四項所得的計稅方法
知識點出處
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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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考試教材第217,218,219,220,221頁
非居民個人四項所得的計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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