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應稅船舶到達港口前,,經(jīng)海關核準先行申報并辦結出入境手續(xù)的,,應稅船舶負責人應當向海關提供與其依法履行噸稅繳納義務相適應的擔保。下列財產(chǎn)、權利可以用于擔保的有( ?。?/p>
正確答案:
應稅船舶到達港口前,,經(jīng)海關核準先行申報并辦結出入境手續(xù)的,,應稅船舶負責人應當向海關提供與其依法履行噸稅繳納義務相適應的擔保;應稅船舶到達港口后,,依照規(guī)定向海關申報納稅,。下列財產(chǎn)、權利可以用于擔保:
(1)人民幣,、可自由兌換貨幣,;
(2)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單,;
(3)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保函;
(4)海關依法認可的其他財產(chǎn),、權利,。
船舶噸稅的征收管理
知識點出處
第十章 船舶噸稅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417,4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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