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中國公民吳某在2020年1月購買一張體育彩票中了50000元獎金,,當即拿出16000元通過國家機關(guān)捐贈給遭受嚴重自然災(zāi)害的地區(qū),該捐贈支出吳某選擇在此次的偶然所得中扣除,,則吳某2020年1月取得的中獎收入應(yīng)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 ?。┰?/p>
正確答案:
居民個人發(fā)生的公益捐贈支出,,在分類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額為當月分類所得應(yīng)納稅所得額的30%;捐贈扣除限額=50000×30%=15000(元)<實際捐贈支出16000元,,所以只能扣除15000元,,吳某取得中獎收入應(yīng)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00-15000)×20%=7000(元)。
特殊情形下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方法
知識點出處
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232,233,234,235,236,237,238,239,240,241,242,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252,253,254,255,256,257,258,259,260,261,262,263,264,265,266,267,268,269,270頁
特殊情形下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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