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2019年3月,,A國某運輸公司的一艘拖船駛入我國某港口,該拖船發(fā)動機功率為52000千瓦,,拖船負責人已向我國海關領取了噸稅執(zhí)照,在港口停留期限為30天,,A國未與我國簽訂含有相互給予船舶稅費最惠國待遇條款的條約,,已知船舶凈噸位超過10000凈噸但不超過50000凈噸、執(zhí)照期限為30日的普通稅率為4.6元/凈噸,,優(yōu)惠稅率為3.3元/凈噸,;超過50000凈噸,執(zhí)照期限為30日的普通稅率為5.3元/凈噸,,
正確答案:
拖船按照發(fā)動機功率每1千瓦折合凈噸位0.67噸,,拖船應按相同凈噸位船舶稅率的50%計征船舶噸稅。該拖船負責人應繳納船舶噸稅=52000×0.67×4.6×50%=80132(元),。
船舶噸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知識點出處
第十章 船舶噸稅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417頁
船舶噸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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