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甲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4月銷售3噸自產(chǎn)啤酒,開具普通發(fā)票收取價稅合計金額8475元,,另收取包裝物押金2034元,,買賣雙方簽訂銷售合同,約定包裝物2個月后歸還甲酒廠,。甲酒廠當月應繳納的消費稅和增值稅合計稅額為( ?。┰?。
正確答案:
啤酒適用從量定額辦法計征消費稅。啤酒每噸出廠價(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的是甲類啤酒,,適用的定額稅率為250元/噸;啤酒每噸出廠價(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是乙類啤酒,,適用的定額稅率為220元/噸。
甲酒廠該類啤酒每噸出廠價格=(8475+2034)÷(1+13%)÷3=3100(元)>3000元,,屬于甲類啤酒,,適用的定額稅率為250元/噸,甲酒廠應繳納的消費稅=3×250=750(元)
甲酒廠應繳納的增值稅=8475÷(1+13%)×13%=975(元)
甲酒廠當月應繳納的消費稅和增值稅合計稅額=750+975=1725(元),。
消費稅從量定額計算方法
知識點出處
第三章 消費稅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2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