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考季】某食品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10月外購副食品用于集體福利,取得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注明的稅額8000元,,同時支付運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稅額100元,;當月外購生產設備一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稅額2000元。該食品廠2021年10月可抵扣進項稅額為( )。
正確答案:
(1)外購貨物用于集體福利,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相應支付的運費也屬于用于集體福利,,進項稅額不得抵扣。(2)外購生產設備可以憑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抵扣進項稅額,。
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知識點出處
第四章 稅法概述及貨物和勞務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2年考試教材第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