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甲企業(yè)2020年8月發(fā)生如下交易或事項:購入一批材料,,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該批材料的價款為3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39萬元,;應付包裝物租金10萬元,;銷售方墊付的購入材料的運費20萬元;應付短期租賃固定資產(chǎn)租金150萬元,;收到乙企業(yè)存入保證金20萬元,。甲企業(yè)8月份應計入其他應付款的金額為( )萬元,。
正確答案:
甲企業(yè)8月份應計入其他應付款的金額=10+150+20=180(萬元);購入材料應支付的價款及增值稅,、銷售方墊付的運費計入應付賬款,。
其他應付款
知識點出處
第三章 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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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考試教材第1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