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吉林省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實施辦法》的通知
吉林省近日公布了高級會計師考試關于印發(fā)《吉林省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實施辦法》的通知,,其中詳細講解了吉林省會計系列高級職稱的評審實施辦法。在《高級會計實務》中取得佳績的同學快來看看吧。
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吉林省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實施辦法》的通知
吉財會〔2021〕500號
各市(州)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政局,各縣(市)財政局,,省直各部門,,駐吉有關中直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進一步完善我省會計系列高層次人才評價機制,,推動高層次會計人才隊伍建設,,在廣泛征求意見并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協(xié)調(diào)一致后,我們制定了《吉林省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實施辦法》,,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吉林省財政廳
2021年6月17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和考試內(nèi)容隨現(xiàn)實條件在不斷變化與調(diào)整,,因此東奧會計在線頻道向各位考生提供的有關于高級會計師評審條件的相關信息僅供大家參考,,如果有異議,請各位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