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3年度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的通知
浙財會〔2013〕8號
各市及義烏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級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根據(jù)《浙江省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條件(試行)》(浙人發(fā)〔2009〕39號),,現(xiàn)將有關資格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申報條件和評審條件,,按照《浙江省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條件(試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評審資歷,、著作論文,、工作業(yè)績與成果等評審材料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6月30日。
三,、評審材料包括:《2013年度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對象情況綜合表》(附件7),、《專業(yè)技術(shù)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會計專業(yè)工作總結(jié)》;反映評審對象學歷,、會計專業(yè)工作經(jīng)歷等證明材料;體現(xiàn)評審對象會計專業(yè)理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業(yè)績與成果的佐證材料,,詳見《2013年度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材料一覽表》(附件1)和《2013年度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材料報送要求》(附件2),。
四、評審材料報送程序,。評審對象應當按照《浙江省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條件(試行)》和本通知的要求提交評審材料,,由所在單位(必須是法人單位)對擬上報的評審材料進行審核,按要求出具《2013年度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委托評審函》(要求正式行文,,格式見附件3),、相關證明和審核意見,其中《2013年度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對象情況綜合表》應當在本單位范圍內(nèi)公示7天,,公示結(jié)束后將公示情況填入單位審核意見欄,。
評審材料按屬地原則向市級以上財政主管部門報送,暫不接受中央和省外單位駐浙機構(gòu)的評審委托,。各市的評審材料須經(jīng)所在市財政,、人力社保部門資格審查后,統(tǒng)一報送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省級單位人員的評審材料,,經(jīng)主管部門資格審查后,,統(tǒng)一報送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無主管部門的,直接報送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
五,、報送時間。各市財政部門和省級單位于2013年7月31日前將評審對象的評審材料連同《2013年度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對象花名冊》(附件8)報送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并辦理委托評審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手續(xù),。
六、省財政廳將《2013年度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對象花名冊》匯總后,,會同省人力社保廳按規(guī)定對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對象的申報條件進行審核,,并在省財政廳門戶網(wǎng)站上進行為期7天的評前公示,。經(jīng)審核符合申報條件并公示無異議的評審對象,提交省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
七,、2013年度浙江省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委員會由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聯(lián)合組建,。
八,、省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委員會對評審對象進行答辯面試、結(jié)合論文鑒定結(jié)果對評審材料進行審議,。經(jīng)評審通過的申報對象按規(guī)定在省財政廳門戶網(wǎng)站上進行為期7天的評后公示,。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由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發(fā)文公布,,并由省人力社保廳頒發(fā)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證書。
九,、收費標準,。根據(jù)省財政廳、省物價局《關于有關部門部分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補充通知》(浙財綜字〔2007〕100號)規(guī)定,,高級職務評審費為280元/人,。各市財政局、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要按照省財政廳《關于會計考試和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shù)資格評審收費收入分成的通知》(浙財綜〔2011〕137號)做好評審費收繳工作,。
開展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是完善我省高級會計人員評價機制,,發(fā)掘和造就高級會計人才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市人力社保、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認真工作,確保我省2013年度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順利完成,。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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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星云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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