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吉林省正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評辦法(試行)》的通知
吉財會[2011]43號
各市州、縣(市)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審局,,省直各部門,中直有關單位:
根據吉林省編制委員會印發(fā)的《關于調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管理職責的通知》(吉編發(fā)[2010]15號)要求,,從2010年開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由省財政廳負責。為使我省正高級會計師考評試點工作繼續(xù)開展,,經請示財政部,,又參照其他試點省考評條件和標準,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了《吉林省正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評辦法(試行)》�,,F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試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反映,,以便進一步修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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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houzhil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