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深圳市2023年高級會計師資格審核相關通知
廣東省深圳市2023年高級會計師考后資格審核以及成績復核的相關通知已公布,。深圳市資格審核時間是7月5日9時至7月14日17時30分。請大家攜帶好相應資料進行資格復核,。具體內容如下,。
深圳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我市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考試成績信息查詢”頁面查詢成績。
根據(jù)《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會計高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函〔2023〕8號),、《深圳市財政局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深圳市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深財會〔2023〕4號)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市會計高級資格考后資格復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核
(一)復核對象
《高級會計實務》科目成績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復核條件
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深財會〔2023〕4號號文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yè)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yè)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yè)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4.具備非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轉換工作崗位后申請轉系列評審的人員,。
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yè)資格,,是指審計師,、經(jīng)濟師(財政稅收類)、統(tǒng)計師中級職稱,,以及注冊會計師,、資產(chǎn)評估師、稅務師職業(yè)資格,。
上述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應于報名前取得。
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
(三)復核時間和方式
7月5日9:00至7月14日17: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s://kj.czt.gd.gov.cn),點擊“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進行線上辦理,,逾期系統(tǒng)將關閉不再受理復核申請,。
(四)復核材料清單
1.2023年度會計高級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報考人員須在信息表中的“承諾書”欄簽字確認,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如該表丟失,、漏打,可登錄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3g29.jsp補打,。
2.考生報名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
3.學歷或學位證書。
4.職稱(職業(yè))資格證書(注冊會計師應提供注冊會計師證或會員證),。
5.會計專業(yè)工作簡歷表(報考人員簽名后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附件1),。
6.考生承諾書(附件2)。
上述材料類型為圖片(使用原件掃描或拍照,,圖片需居中,、規(guī)整、清晰),,格式應為.jpg或.jpeg,。
二,、成績復查
考生對會計高級資格考試成績有疑義的,可于7月5日9:00至7月14日17: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點擊“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進行線上辦理,。成績復查只向考生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三,、有關要求
我市會計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考生需參加考后資格復核并復核通過方可核發(fā)《高級會計實務》成績合格單;未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或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fā)成績合格單。
復核咨詢電話:0755-25595033,、0755-25594761,、0755-83256125、0755-83256129,、0755-25935727,。
特此通知。
附件:
1.會計專業(yè)工作簡歷表
2.考生承諾書
深圳市財政局
2023年6月29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會計在線頻道提供的關于高級會計師考試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如果有異議,,請考生以相關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