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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注冊會計師審計文 號:頒發(fā)日期:2023-02-07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
2022年12月22日,,財政部發(fā)布修訂后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11號——重大錯報風險的識別和評估》,、《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1號——會計估計和相關披露的審計》等兩項審計準則(財會〔2022〕36號),。為了指導注冊會計師正確理解和運用上述審計準則,推進其貫徹實施到位,切實提高審計質量,我會修訂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11號——重大錯報風險的識別和評估>應用指南》,、《<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1號——會計估計和相關披露的審計>應用指南》等兩項應用指南。現(xiàn)予發(fā)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應用指南是對審計準則重要條款的進一步解釋、說明和舉例,,旨在為注冊會計師更好地理解和運用審計準則提供指引,。注冊會計師應當掌握審計準則及應用指南的全部內容,以理解每項審計準則的目標并恰當遵守其要求,。
本批應用指南生效實施后,,我會于2022年1月17日發(fā)布的《關于印發(fā)<《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yè)務基本準則》應用指南>等15項應用指南的通知》(會協(xié)〔2022〕1號)中,,相應的兩項應用指南同時廢止。
執(zhí)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會。
附件:
1.《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11號——重大錯報風險的識別和評估》應用指南
2.《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1號——會計估計和相關披露的審計》應用指南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