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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房產稅文 號:2023年第4號頒發(fā)日期:2023-04-26
地 區(qū):大連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放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審批權限有關事項的公告》(2014年第1號,,2018年第31號修改),、《遼寧省房產稅實施細則》(遼政發(fā)〔1987〕97號公布,遼寧省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247號,、2015年第294號修改)等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以下簡稱“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符合困難減免稅的情形
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納稅確有困難的,可以對自用的房產,、土地申請困難減免稅:
(一)申請困難減免稅所屬年度發(fā)生虧損,,且凈資產為負的;
(二)因風,、火,、水、地震等造成的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損失,且受災當年發(fā)生虧損的,;
(三)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至破產終結期間,,破產企業(yè)房產、土地停止使用的,;
(四)市政府以文件,、會議紀要形式準予困難減免稅支持或照顧的。
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二項困難減免稅情形的,,稅務機關核準的困難減免稅合計額不超過納稅人申請減免稅款所屬年度的虧損額,。
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的“破產企業(yè)”是指申請困難減免稅所屬年度凈資產為負的破產企業(yè)。
二,、不予困難減免稅的情形
納稅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困難減免稅:
(一)從事國家最新公布的《產業(yè)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所列“限制類”“淘汰類”產業(yè)的;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不得減免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其他情形。
三,、申請困難減免稅應當提供的資料
(一)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準表;
(二)減免稅申請報告;
(三)不動產權屬資料或其他證明納稅人實際使用房產的材料,、使用土地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四)證明納稅人困難的相關材料。
本條第一項和第二項所需提供的材料,,納稅人可以登陸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網站,,在“電子稅務局—公眾服務—下載中心”欄目中下載。
四,、困難減免稅的辦理
困難減免稅由主管稅務機關負責核準,。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上一年度困難減免稅申請,。
對于符合本公告第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情形的,,申請時間,、辦理年限不受上款限制。
五,、施行時間
本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2018年第16號)同時廢止,。此前已處理的事項不再調整,,已發(fā)生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公告執(zhí)行,。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準表
附件3:關于《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