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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契稅文 號:頒發(fā)日期:2021-08-31
地 區(qū):重慶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日前,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根據 《契稅法》的授權,,明確了重慶契稅適用稅率為3%,,與之前相比維持不變。同時,,之前針對居民住房保障需求,,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可減按1%,、1.5%或2%征收契稅的優(yōu)惠稅率,,在《契稅法》今年9月1日施行以后仍然有效。
《契稅法》按照稅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現行稅率不變,,不增加納稅人負擔。同時授權地方在3%-5%的幅度內提出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并且可以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qū)、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還可以對特定情形給予減免稅,。
根據授權,重慶規(guī)定:延續(xù)執(zhí)行3%的契稅適用稅率,,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qū)、不同類型住房的權屬轉移不設置差別稅率,。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選擇貨幣補償的,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部分的免征契稅,,超出部分按規(guī)定征收契稅,;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土地使用權置換的,,不支付差價的免征契稅,,支付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按規(guī)定征收契稅,;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區(qū)縣認定和審批同意后免征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