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交通運輸部關于做好船舶車船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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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車船稅
文 號:
頒發(fā)日期:2008-06-05
地 區(qū):北京
行 業(yè):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倉儲和郵政業(yè)
時效性:有效
各區(qū),、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 交通運輸部關于做好船舶車船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fā)〔2009〕46號)轉發(fā)給你們,,請依照執(zhí)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