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消費稅文 號:京國稅一[1996]573號頒發(fā)日期:1996-01-12
地 區(qū):北京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各區(qū),、縣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
為了進一步加強消費稅的征收管理,統(tǒng)一規(guī)范消費稅的納稅申報,,全面正確地計算和交納消費稅稅款,,經研究決定從199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對消費稅納稅人統(tǒng)一使用《北京市消費稅納稅申報表》,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依照執(zhí)行,。
一、各區(qū),、縣局要提前對消費稅納稅人作好申報表使用前的宣傳,、輔導工作。
二,、《北京市消費稅納稅申報表》從1997年度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起使用,,原《北京市消費稅、增值稅,、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納稅(費)申報表》不再使用,。
三,、《北京市消費稅納稅申報表》由市局統(tǒng)一制定,統(tǒng)一印制,、發(fā)放,。
四、《北京市消費稅納稅申報表》的使用情況和有關問題,,請及時向市局反映,,以便研究解決。
附件:1.《北京市消費稅納稅申報表》
(適用于消費稅納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制定本表,。納稅人不論有無銷售額,均應按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按期填報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內,,向當地國家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稅款所屬時間: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納稅人登記號〖〗金額單位:元至角分數量單位:噸納稅人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營業(yè)地址開戶銀行及帳號〖〗〖〗經濟性質〖〗〖〗經濟類型〖〗〖〗電話號碼本期消費稅額〖〗應稅消費品名稱項目〖〗適用稅目〖〗應稅銷售額(數量)〖〗適用稅率(單位稅額)〖〗消費稅額1〖〗2〖〗3=1×2合計本期抵扣稅額〖〗應稅消費品名稱項目〖〗本月領用用于生產應稅消費品的買價〖〗受托方代扣消費稅的計稅價格〖〗適用稅率〖〗代扣代繳憑證號〖〗抵扣稅額4〖〗5〖〗6〖〗7〖〗8=4(5)×6外購應稅消費品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小計〖〗〖〗--〖〗〖〗--〖〗--〖〗--小計〖〗--合計稅款計算〖〗項目稅額〖〗本月數〖〗累計數應稅銷售額(數量)〖〗9=1消費稅額合計〖〗10=3應抵扣稅額合計〖〗11=8代扣代繳稅款〖〗12應納消費稅〖〗13=10-11+12已納消費稅〖〗14其中:1.上期結算稅金〖〗152.補交本年度欠稅〖〗163.補交以前年度欠稅〖〗17應補(退、抵)消費稅〖〗18=13-14+15+16+17截止上年累計欠稅額〖〗19本年度新增欠稅額〖〗20委托代理申報填寫本欄〖〗納稅人自行申報填寫本欄代理人名稱:代理人地址:代理人電話:〖〗代理人(簽章)〖〗會計主管(簽章)〖〗經辦人(簽章)〖〗納稅人(簽章)以下由稅務機關填寫:收到日期〖〗〖〗接收人〖〗〖〗審核日期審核記錄〖〗主管稅務機關蓋章:接收人簽字:〖〗第一聯申報聯
2.北京市消費稅納稅申報表填表說明
1.本申報表適用于消費稅納稅人填報,。改在零售環(huán)節(jié)征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的納稅人,,也使用本表,并按國家稅務總局[1994]267號通知中第六條的要求同時報送其他申報資料,。
2.本表“納稅人登記號”欄,,按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登記號填寫。
3.本表“經濟類型”欄,,按工業(yè),、商業(yè)分別填寫。
4.“本期消費稅額”欄內“應稅消費品名稱”,,按不同稅目,、稅率分別填寫。
5.“本期消費稅額”欄第1項“應稅銷售額(數量)”填寫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改在零售環(huán)節(jié)征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納稅人的以舊還新收入,、加工收入與零售收入匯總填入“應稅銷售額(數量)”中。對企業(yè)財務會計核算不作銷售的而按稅法規(guī)定應征稅的價外費用也應填入“應稅銷售額(數量)”中,。
6.“本期消費稅額”欄第1項“應稅銷售額(數量)”不包括出口貨物的銷售額,。
7.“本期抵扣稅額”欄內“應稅消費品名稱”欄,按稅法規(guī)定可進行抵扣的八種產品不同稅目,、稅率進行填寫,。
8.“本期抵扣稅額”欄第4項“本月領用用于生產應稅消費品的買價”欄,按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fā)[1995]094號和市局京國稅[1995]118號通知的要求進行計算填寫,。
9.“本期抵扣稅額”欄第5項“受托方代扣消費稅的計稅價格”欄,,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fā)[1994]102號通知中“代扣代繳憑證”上“計稅金額”剔除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或直接銷售的金額后進行填寫。
10.“本期抵扣稅額”欄第7項“代扣中代繳憑證號”欄,,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fā)[1994]102號通知中“代扣代繳憑證”上的號碼進行填寫,。
11.“稅款計算”欄第11項“應抵扣稅額合計”欄的“本月數”填寫“本期抵扣稅額”合計,如上月申報表中第18項“應補(退,、抵)消費稅”欄出現負數,應加入本欄中,?!袄塾嫈怠碧顚懕灸甓雀髌谏陥蟊碇械?/SPAN>8項“本期抵扣稅額”合計的累計數。
12.“稅款計算”欄第12項“代扣代繳稅額”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扣繳的消費稅,。
13.“稅款計算”欄第14項“已納消費稅”欄的“本月數”填寫納稅人本月實際交納的稅款。“累計數”填寫年初至本月實際交納的稅款,。
14.“稅款計算”欄第15項“上期結算稅金”欄填寫上月申報表中“應補(退,、抵)消費稅”的實際入庫數。
15.“稅款計算”欄第20項“本年度新增欠稅”欄的“本月數”填寫上月申報表中“應補(退,、抵)消費稅”的欠稅數,。
16.本申報表一式三聯,第一聯為申報聯,,納稅人按期向稅務機關申報,;第二聯為收執(zhí)聯,納稅人于申報時應連同申報聯交稅務機關蓋章后作為申報的憑證,;第三聯為稅收會計憑證聯,,納稅人申報時由稅務機關收執(zhí)。
199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