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5)A注冊會計師評估認為應付賬款存在低估風險,,因此,,在詢證函中未填列甲公司賬面余額,,而是要求被詢證者提供余額信息。
要求:
針對上述第(5)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2018年)

田老師
2021-06-11 13:50:55 4262人瀏覽
勤奮可愛的學員,,你好:
是的,也是可以的,,我們可以類比應收賬款來進行區(qū)分:
針對應收賬款,,列明有利于證實高估【多寫,對方涉及多付錢,,對人家不利,,人家肯定不同意,所以肯定會回函】,,不列明有利于證實低估【少寫,,對人家有利,如列明對方可能就默不作聲了,,所以不列明效果更好,,當然不列明情況下,高估也是可以有效應對的,,只不過相比較來說,,列明應對高估效果非常好,所以就說不列明有利于證實低估】,。
針對應付賬款,,同樣的思路考慮,,高估,涉及多給人付錢,,人家很高興,,可能就默不作聲了,低估,,涉及給人少付錢,,人家肯定不同意,肯定會說的,,所以列明有利于證實低估,,不列明有利于證實高估【當然不列明來應對低估也是可以的,就像本題,,因為是應付賬款,所以債權人一定想盡快收回錢,,所以不列明的話,,他們也會積極的填寫,然后回函的】
希望老師的解答能夠對您所有幫助~祝您輕松過關,,加油,!
相關答疑
-
2021-07-31
-
2021-07-11
-
2021-07-08
-
2021-04-03
-
2020-09-08
您可能感興趣的CPA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