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例題2·計算題】某首飾商城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1月發(fā)生以下業(yè)務:
(1)零售金銀首飾與鍍金首飾組成的套裝禮盒,,取得收入28.25萬元,,其中金銀首飾收入20萬元,,鍍金首飾收入8.25萬元,;
(2)采取“以舊換新”方式向消費者銷售金項鏈600條,,新項鏈每條零售價0.35萬元,,舊項鏈每條作價0.25萬元,,每條項鏈取得差價款0.1萬元;
(3)為個人定制加工金銀首飾,,商城提供原料含稅金額30萬元,,取得個人支付的含稅加工費收入3.9萬元(商城無同類首飾價格);
(4)用300條銀基項鏈抵償債務,,該批項鏈賬面成本為39萬元,,零售價67.8萬元(該銀基項鏈最高銷售價格等于平均銷售價格)。
(其他相關資料:金銀首飾零售環(huán)節(jié)消費稅稅率5%,,金銀首飾的成本利潤率6%)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shù),。
(1)銷售成套禮盒應繳納的消費稅,;
(2)“以舊換新”銷售金項鏈應繳納的消費稅;
(3)定制加工金銀首飾應繳納的消費稅,;
(4)用銀基項鏈抵償債務應繳納的消費稅,。
【答案及解析】
(1)銷售成套禮盒應繳納的消費稅=28.25÷(1+13%)×5%=1.25(萬元)
【提示】金銀首飾與非金銀首飾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不論是否單獨核算,,一并計算繳納消費稅,。
(2)以舊換新銷售金項鏈,按照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計算消費稅和增值稅,。
以舊換新銷售金項鏈應繳納的消費稅=600×0.1÷(1+13%)×5%=2.65(萬元)
(3)定制加工金銀首飾應繳納的消費稅=(30+3.9)÷(1+13%)×(1+6%)÷(1-5%)×5%=33.47×5%=1.67(萬元)
(4)用銀基項鏈抵債應納消費稅=67.8÷(1+13%)×5%=3(萬元),。

許老師
2020-09-15 16:43:42 6453人瀏覽
這里不是屬于委托加工的,,而是屬于金銀首飾的定制加工,,
委托加工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提供加工勞務的業(yè)務,需要區(qū)分委托方是不是具有零售資質(zhì):如果委托方是經(jīng)批準的金銀首飾經(jīng)營單位的話,,委托加工金銀首飾的業(yè)務屬于金銀首飾的生產(chǎn)環(huán)節(jié),,受托方不繳納消費稅,也不需要代收代繳消費稅(此時委托方也不是納稅人),,而是由委托方收回金銀首飾之后在零售環(huán)節(jié)繳納金銀首飾的消費稅,;但是如果是委托方不具有零售資質(zhì),那么看做是受托方零售金銀首飾計算繳納消費稅,。
定制加工金銀首飾業(yè)務是受托方(一般有金銀首飾零售資質(zhì))提供原材料,,并提供加工勞務,在此該業(yè)務并不是真正的委托加工業(yè)務,,其實質(zhì)是受托方零售自產(chǎn)的金銀首飾,,所以其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利潤)/(1-消費稅稅率5%)=(材料成本+加工費)×(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5%)。因為此業(yè)務的實質(zhì)是受托方零售自產(chǎn)的金銀首飾,,所以組價公式中的加工費包含有的利潤可以認為是生產(chǎn)環(huán)節(jié)的利潤,,公式中的“利潤”可以認為是零售環(huán)節(jié)的利潤。
所以看作是受托方銷售金銀首飾,,那么納稅人就是受托方的哦~
希望可以幫到您~祝您考試順利通過,!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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