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考點16:抵銷(★★★)(P106)
1.約定抵銷
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可以抵銷,。
【解釋】合同標的物一般分為四類:(1)有形財產(chǎn),;(2)無形財產(chǎn);(3)勞務,;(4)工作成果(如建設工程合同中由承包人完成的建設項目),。
2.法定抵銷
(1)當事人互負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到期債務抵銷;但是,,根據(jù)債務性質(如提供勞務的債務,、不作為的債務),、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抵銷的(如因故意侵權產(chǎn)生的債務)除外。
(2)法定抵銷中的抵銷權在性質上屬于形成權,,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通知為非要式,,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的意思表示溯及于得為抵銷之時,。
韓老師
2021-09-11 15:13:07 7838人瀏覽
抵銷的意思表示往前追溯到抵銷權發(fā)生之時(債務抵銷要件成立的時間),,而非抵銷人行使抵銷權的時間。比如,,甲向乙借款10萬元于4月5日到期,,乙向甲借款10萬元于4月8日到期,那么4月5日的時候乙就享有抵銷權了,,即使是4月8日行使,,抵銷的效力也是往前追溯從4月5日開始,從能夠抵銷的時候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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