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級經濟法考點總結:勞動合同的解除(5.18下午)
2024年初級會計考試已經開始,今年考察了哪些知識點呢,?東奧根據(jù)學員的回憶,,為大家整理出來了5月18號下午場《經濟法》科目考察到的部分知識點,具體都涉及了哪些知識點呢,?下面我們趕緊一起來看看吧,!這里更有2024年初級會計考題考點匯總,點擊下方圖片鏈接即可獲取 ↓ ↓ ↓ ↓
點擊圖片獲取考題考點匯總
(一)勞動合同解除的類型
(二)協(xié)商解除
類型 | 適用情形 | 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 |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 雙方自愿協(xié)商一致 | ? |
勞動者主動辭職 | × | |
(三)法定解除——勞動者的法定解除
類型 | 適用情形 | 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 |
提前通知解除 | (1)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 | × |
隨時通知解除 |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7)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 ? |
? | ||
不需事先告知解除 | (1)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2)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 | ? |
類型 | 適用情形 | 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 |
隨時通知解除 |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 |
× | ||
無過失性辭退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 ? |
? | ||
經濟性裁員 | (1)經濟性裁員的適用情形: ①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②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③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④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2)特別程序 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shù)10%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3)裁減人員時,,應當優(yōu)先留用下列人員: ①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②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③家庭無其他就業(yè)人員,有需要扶養(yǎng)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單位裁減人員后,,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 ? |
? | ||
? | ||
說明: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以上《經濟法》專業(yè)知識內容摘自東奧黃潔洵老師精講基礎班講義,,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