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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初級會計,堅持每天學習,,才能取得學習成果,。以下是《經濟法基礎》票據抗辯相關的法條,一起來認真學習吧,!
【章節(jié)】第三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考點:票據抗辯
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出票人或者與持票人的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辯事由而取得票據的除外。
注:以上《經濟法基礎》法條來源于東奧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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