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征稅范圍的基本規(guī)定_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
考生們備考初級會計考試時,,要記得只有啟程才會達到理想和目的地,,所以抓緊時間開始學習吧,!以下是為大家準備的今日知識點,,要認真學習哦,!
增值稅征稅范圍的基本規(guī)定(★★★)
(一)銷售,、進口貨物
1.貨物,即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2.銷售,,即有償轉讓。不論從購買方取得貨幣,,還是取得貨物,、其他經濟利益,均屬于有償,。
3.進口,,即申報進入中國海關境內。
(二)銷售無形資產
銷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yè)務活動,。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包括:
1.技術(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
2.自然資源使用權,,包括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和其他自然資源使用權;
(三)銷售不動產
1.銷售不動產,是指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業(yè)務活動,。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
(1)建筑物;
(2)構筑物,,包括道路、橋梁,、隧道,、水壩等建造物,。
2.下列情形,按照銷售不動產繳納增值稅:
(1)轉讓建筑物有限產權或者永久使用權的;
(2)轉讓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所有權的;
(3)在轉讓建筑物,、構筑物時一并轉讓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權的,。
(四)銷售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1.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貨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業(yè)務,。
2.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yè)務,。
(五)銷售服務
1.交通運輸服務
(1)交通運輸服務,是指利用運輸工具將貨物或者旅客送達目的地,,使其空間位置得到轉移的業(yè)務活動,。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
(2)出租車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車的出租車司機收取的管理費用,按照陸路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
(3)水路運輸?shù)某套?、期租業(yè)務,航空運輸?shù)臐褡鈽I(yè)務,,屬于交通運輸服務,。
2.郵政服務
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yè)提供郵件寄遞、郵政匯兌和機要通信等郵政基本服務的業(yè)務活動,。包括:
(1)郵政普遍服務,,是指函件、包裹等郵件寄遞,,以及郵票發(fā)行,、報刊發(fā)行和郵政匯兌等業(yè)務活動;
(2)郵政特殊服務,是指義務兵平常信函,、機要通信,、盲人讀物和革命烈士遺物的寄遞等業(yè)務活動;
(3)其他郵政服務,是指郵冊等郵品銷售,、郵政代理等業(yè)務活動,。
3.電信服務
(1)基礎電信服務,是指利用固網,、移動網,、衛(wèi)星,、互聯(lián)網,提供語音通話服務的業(yè)務活動,,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帶寬,、波長等網絡元素的業(yè)務活動。
(2)增值電信服務,,是指利用固網,、移動網、衛(wèi)星,、互聯(lián)網,、有線電視網絡,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務,、電子數(shù)據和信息的傳輸及應用服務,、互聯(lián)網接入服務等業(yè)務活動。
(3)衛(wèi)星電視信號落地轉接服務,,按照增值電信服務繳納增值稅,。
4.建筑服務
(1)工程服務,是指新建,、改建各種建筑物,、構筑物的工程作業(yè)。
(2)安裝服務,,是指生產設備,、動力設備、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傳動設備、醫(yī)療實驗設備以及其他各種設備,、設施的裝配,、安置工程作業(yè)。固定電話,、有線電視、寬帶,、水,、電、燃氣,、暖氣等經營者向用戶收取的安裝費,、初裝費、開戶費,、擴容費以及類似收費,,按照安裝服務繳納增值稅,。
(3)修繕服務,是指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修補,、加固、養(yǎng)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者延長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業(yè)。
(4)裝飾服務,,是指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修飾裝修,使之美觀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業(yè),。
(5)其他建筑服務,,如鉆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構筑物,、平整土地,、園林綠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腳手架、爆破,、礦山穿孔,、表面附著物(包括巖層、土層,、沙層等)剝離和清理等工程作業(yè),。
5.金融服務
(1)貸款服務
①各種占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占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后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xiàn)、轉貸等業(yè)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臺)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4)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yè)務活動。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托,、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6.現(xiàn)代服務
現(xiàn)代服務,,是指圍繞制造業(yè),、文化產業(yè)、現(xiàn)代物流產業(yè)等提供技術性,、知識性服務的業(yè)務活動,,具體包括:
(1)研發(fā)和技術服務,包括研發(fā)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工程勘察勘探服務、專業(yè)技術服務(如氣象服務,、測繪服務),。
(2)信息技術服務,包括軟件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tǒng)服務、業(yè)務流程管理服務和信息系統(tǒng)增值服務,。
(3)文化創(chuàng)意服務,,包括設計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廣告服務和會議展覽服務,。
(4)物流輔助服務,包括航空服務,、港口碼頭服務,、貨運客運場站服務、打撈救助服務,、裝卸搬運服務,、倉儲服務和收派服務。
(5)租賃服務
①包括融資租賃服務和經營租賃服務,。
②將建筑物,、構筑物等不動產或者飛機、車輛等有形動產的廣告位出租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用于發(fā)布廣告,,按照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③車輛停放服務、道路通行服務(包括過路費,、過橋費,、過閘費等)等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6)鑒證咨詢服務
①包括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和咨詢服務,。
②翻譯服務和市場調查服務按照咨詢服務繳納增值稅。
(7)廣播影視服務,,包括廣播影視節(jié)目(作品)的制作服務,、發(fā)行服務和播映(含放映)服務。
(8)商務輔助服務,,包括企業(yè)管理服務,、經紀代理服務、人力資源服務,、安全保護服務,。
(9)其他現(xiàn)代服務。
7.生活服務
(1)文化體育服務;
(2)教育醫(yī)療服務;
(3)旅游娛樂服務;
(4)餐飲住宿服務;
(5)居民日常服務,,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慶,、養(yǎng)老,、殯葬、照料和護理、救助救濟,、美容美發(fā),、按摩、桑拿,、氧吧,、足療、沐浴,、洗染,、攝影擴印等服務;
(6)其他生活服務。
各種各樣的“租”
業(yè)務 | 適用稅目 | 適用稅率 |
程租,、期租,、濕租 | 交通運輸服務 | 9% |
光租、干租 | 現(xiàn)代服務——租賃服務(有形動產) | 13% |
出租帶寬,、波長等 網絡元素 | 電信服務——基礎電信服務 | 9% |
融資性售后回租 | 金融服務——貸款服務 | 6% |
有形動產融資租賃 | 現(xiàn)代服務——租賃服務(有形動產) | 13% |
車身廣告位出租 | 現(xiàn)代服務——租賃服務(有形動產) | 13% |
建筑物廣告位出租 | 現(xiàn)代服務——租賃服務(不動產) | 9% |
車輛停放服務,、過路費 | 現(xiàn)代服務——租賃服務(不動產) | 9% |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4年《經濟法基礎》精講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