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的付款_2020年初級會計《經(jīng)濟法基礎》每日預習考點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熱度居高不減,,考生大軍日益龐大。備考復習要趁早,,希望大家都能認清初級會計證的重要性,!
支票的付款
1.提示付款
(1)時間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2)途徑
①持票人可以委托開戶銀行收款或者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②用于支取現(xiàn)金的支票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不能背書轉讓。
(3)手續(xù)
①持票人委托開戶銀行收款時,應作委托收款背書,,在支票背面背書人簽章欄內簽章,、記載“委托收款”字樣、背書日期,,在被背書人欄記載開戶銀行名稱,并將支票和填制的進賬單送交開戶銀行,。
②持票人持用于轉賬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時,,應在支票背面背書人簽章欄簽章,并將支票和填制的進賬單送交出票人開戶銀行,。
③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現(xiàn)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時,,應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簽章”處簽章,持票人為個人的,,還需交驗本人身份證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證件名稱、號碼及發(fā)證機關,。
2.付款
出票人在付款人處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額時,,付款人應當在見票當日足額付款。
【提示】滿足下列幾個要素時,,支票付款人應當在見票當日足額付款:
(1)從票面形式要件上看,,持票人享有票據(jù)權利且按期提示付款;
(2)出票人在票面上使用了預留簽章;
(3)出票人在付款人處的存款足以支付票據(jù)金額。
注:以上知識點內容摘自黃潔洵老師《經(jīng)濟法基礎》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