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頭支票_2020年初級會計師《經濟法基礎》答疑精選
不畏難、不大意、不放棄,,備考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同學們要有這樣的決心!東奧小編為考生們準備了《經濟法基礎》科目高頻答疑,,快來學習吧,!
【問題】
空頭支票,,銀行拒絕付款不承擔責任,,為何還向企業(yè)索要5%不低于1K元的賠償呢,?
【答疑】
對于空頭支票,銀行有權利拒付,,屬于商業(yè)銀行的權利,。
而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屬于簽發(fā)支票的單位和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屬于持票人的權利
有權利拒付的是商業(yè)銀行,但是處以罰款的是中國人民銀行,。注意區(qū)分,。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基礎》教研專家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