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jīng)濟(jì)法基礎(chǔ)》每日攻克一考點: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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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論
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類型 | 界定標(biāo)準(zhǔn) |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 18周歲以上(≥18周歲) |
16周歲以上(≥16周歲)的未成年人(<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 |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 8周歲以上(≥8周歲)的未成年人 |
不能完全辨認(rèn)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 |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 不滿8周歲(<8周歲)的未成年人 |
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rèn)自己行為的 | |
不能辨認(rèn)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
【提示1】具有民事權(quán)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提示2】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判定主要看兩個因素:
(1)年齡;
(2)精神狀態(tài),。
與肢體是否殘缺,、智力高低等不直接相關(guān)。
《經(jīng)濟(jì)法基礎(chǔ)》作為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一個重要的科目,,需要考生不斷通過練習(xí)題逐漸掌握初級會計考點,。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為5月12日至20日,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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