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債的保全
稅務師備考的難點的就是如何合理的安排時間,既要抵擋娛樂的誘惑,又要和懶癌做斗爭,,高效學習從突破自己開始,。
【內(nèi)容導航】
債的保全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債權法律制度
【知識點】債的保全
債的保全
(1)代位權
代位權,是指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享有的權利而害及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為保全自己的債權,,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第三人的權利之權,。
(2)撤銷權
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所為的危害債權的行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
【提示】代位→消極不行權;撤銷→積極危害行為
可撤銷的行為——“債務人所為的危害債權的行為”
(1)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未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zhuǎn)讓財產(chǎn),,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2)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zhuǎn)讓財產(chǎn)(或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收購他人財產(chǎn)),,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第三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涉稅服務法律知識不同于其他基本法律知識,需要有較強的財務知識做支撐,,無論是不是零基礎,,都需要虛心的從頭學起,不能輕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