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一》每日一練:應納稅額的一般計算
2017稅務師備考重點科目《稅法一》知識繁雜,,需要勤看勤練加深印象,,今日小編為您推送《稅法一》每日一練:應納稅額的一般計算
【單項選擇題】某筷子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2年2月取得不含稅銷售額如下:銷售燙花木制筷子15萬元;銷售竹制筷子18萬元:銷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萬元,。另外沒收逾期未退還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裝物押金0.23萬元,,該押金于2011年12月收取,。該企業(yè)當月應納消費稅( )萬元,。
A.0.6098
B.0.6115
C.1.3598
D.2.2615
正確答案:A
知識點:應納稅額的一般計算
答案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其逾期的包裝物押金也要計算消費稅,。但竹制和燙花木質(zhì)非一次性的筷子不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
該筷子廠應納消費稅=12×5%+0.23÷(1+17%)×5%=0.6098(萬元),。
今天的學習任務完成了嗎?最后不要忘了做題來夯實基礎哦,,更多習題盡在稅務師每日一練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