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考點:民事法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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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1.自然事實,,是指與人的意志無關的法律事實;例如,,人的出生,、死亡,,自然災害的發(fā)生,,時間的經過等,。
2.行為:人的有意識的活動
3.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與特征(掌握)(P135)
4.民事法律事實構成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第六章第23講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
【知識點】:民事法律事實(掌握)(P125)
民事法律事實,是指能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事實,,包括自然事實和行為兩大類。
1.自然事實,,是指與人的意志無關的法律事實;例如,,人的出生、死亡,,自然災害的發(fā)生,,時間的經過等。
2.行為:人的有意識的活動
(1)表意行為
表意行為,,是指以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為要件的行為,包括民事法律行為(如訂立合同,、立遺囑)和準民事法律行為(債權人的催告,、通知)。
(2)非表意行為(事實行為)
非表意行為,,是指無需表示內心意思即依法發(fā)生法律效果的行為(如作品創(chuàng)作行為,、拾得遺失物、先占,、無因管理,、侵權行為)。
【提示】事實行為的法律效果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與意思表示無關,,因此,事實行為亦可由限制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為之,。
3.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與特征(掌握)(P135)
《民法總則》第133條: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相關鏈接】廣義的行政行為包括行政法律行為(狹義的行政行為)和行政事實行為。行政事實行為,是指行政主體不以實現(xiàn)某種特定的法律效果為目的,,而以影響或改變事實狀態(tài)為目的而實施的行為;包括執(zhí)行性行政事實行為,、通知性行政事實行為和協(xié)商性行政事實行為。
4.民事法律事實構成
民事法律事實構成,,是指引起某一民事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和消滅的幾個法律事實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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