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公訴案件第一審普通程序
【東奧小編】2017年稅務師考試報名持續(xù)進行中,,完成報考的小伙伴們,,即將進入到備考的基礎階段,,東奧小編每天為您提供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讓您保持良好學習狀態(tài),考生成為東奧學員后可以查看全部知識點內容,。
公訴案件第一審普通程序
1.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審查后,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并且附有案卷材料、證據(jù)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不得以上述材料不充足為由而不開庭審判。
2. 庭前會議
(1)適用情形
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申請排除非法證據(jù)的,;證據(jù)材料較多、案情重大復雜的,;社會影響重大的,;需要召開庭前會議的其他情形。
(2)參加人員
審判人員召開庭前會議,,由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參加,;根據(jù)案件情況,,也可以通知被告人參加。
3. 法庭審判的階段: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評議和宣判5個階段,。
4. 申請證人、鑒定人出庭作證或者出示證據(jù)
(1)公訴人可以提請審判長通知證人,、鑒定人出庭作證或者出示證據(jù),。
(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及其訴訟代理人也可以提請審判長通知證人,、鑒定人出庭作證或者出示證據(jù)。
(3)在控訴一方舉證后,,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可以提請審判長通知證人、鑒定人出庭作證或者出示證據(jù),。
5. 補充偵查
(1)審判期間,,公訴人發(fā)現(xiàn)案件需要補充偵查,建議延期審理的,,合議庭應當同意,,但建議延期審理不得超過2次;對延期審理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在1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
(2)補充偵查期限期滿后,經(jīng)法庭通知,,人民檢察院未將案件移送人民法院,,且未說明原因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按人民檢察院撤訴處理。
6. 補充起訴或者變更起訴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發(fā)現(xiàn)有新的事實,,可能影響定罪的,人民檢察院可以要求補充起訴或者變更起訴,,人民法院可以建議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或者變更起訴,。
7. 延期審理
(1)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
(2)檢察人員發(fā)現(xiàn)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
(3)由于當事人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
(4)被告人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或者提供重要線索,人民檢察院認為需要進行查證,,建議補充偵查的,。
8. 中止審理
在審判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xù)審理的,,可以中止審理;中止審理的原因消失后,,應當恢復審理,;中止審理的期間不計入審理期限:
(1)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脫逃的,;
(3)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托訴訟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9. 審理期限
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2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3個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jīng)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1)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
(2)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
(3)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qū)的重大復雜案件,;
(4)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5)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6)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例題1?單選題】根據(jù)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有關一審訴訟程序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p>
A.啟動刑事訴訟一審程序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B.審判過程中,,若因當事人申請回避致使審判不能進行,,法庭可以決定延期審理
C.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的3個月內宣判
D.中止審理的期間應計入辦案期限
【答案】B
【解析】(1)選項A: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包括公訴案件第一審程序和自訴案件第一審程序,;(2)選項B:由于當事人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可以延期審理;(3)選項C:除特殊情況外,,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2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3個月,;(4)選項D:中止審理的期間一般不計入辦案期限,。
【例題2?多選題】根據(jù)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有關偵查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p>
A.一名偵查人員可以單獨訊問犯罪嫌疑人
B.偵查人員執(zhí)行逮捕,,情況緊急時,,不用出示搜查證,即可對犯罪嫌疑人的住處進行搜查
C.偵查終結時,,對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作出不起訴決定
D.對延期審理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1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
E.補充偵查是每個案件都必須進行的活動
【答案】BD
【解析】(1)選項A: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2)選項B:偵查人員在執(zhí)行“逮捕、拘留”的時候,,遇有緊急情況,,不另用搜查證也可以進行搜查;(3)選項C:偵查終結后,,對于不應當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4)選項D:延期審理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1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5)選項E:補充偵查并不是每個案件都必須進行的活動,它只適用于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或者遺漏罪行,、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案件。
點擊查看更多相關考點: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管制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