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jīng)濟法》知識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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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定金
1.定金數(shù)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如果超過20%的,超過部分無效,。
2.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3.定金罰則的適用
(1)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2)因合同關系以外的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時,,適用定金罰則,。
(3)在延遲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時,并不能當然適用定金罰則,。只有因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才可以適用定金罰則,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5)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只能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二者不能并用。
結合注會輔導書學習效果更好,,注會備考的路或許孤單或許辛苦,,同學們不要擔心,現(xiàn)在的汗水一定可以澆灌出光明的未來,,注冊會計師就在前方,,我們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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