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高頻考點:股東資格的認定




中級會計職稱備考,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夯實基礎,真正的理解和掌握知識點,,東奧小編精心整理了中級經(jīng)濟法考點,,趕快行動起來吧,。
股東資格的認定
1.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2.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等事項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jīng)登記或者未經(jīng)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解釋】股東資格自記載于“股東名冊”時取得,,在公司登記機關進行登記不是股東資格的取得要件;但是,未經(jīng)登記的,,不具有對抗效力,。
【例題·單選題】甲、乙,、丙擬共同出資50萬元設立一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設置的股東名冊中記載了甲,、乙,、丙三人的姓名與出資額等事項,但在辦理公司登記時遺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記的文件中股東只有甲,、乙二人。根據(jù)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股東資格
B.丙取得股東資格,,但不能參與當年的分紅
C.丙取得股東資格,,但不能對抗第三人
D.丙不能取得股東資格,但可以參與當年的分紅
【答案】C
目前,,距中級會計職稱基礎階段備考結束,,還有1個多月的時間,大家一定要抓緊時間,。如果感覺閱讀教材比較吃力,,建議大家聽東奧中級會計輔導課程,老師通俗易懂的講授能夠幫助大家更加輕松的學習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