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沖刺答疑精選:稅務行政復議管轄(52)
命運就像掌紋,,雖然曲曲折折,卻始終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又是嶄新的一天,,今天你的學習任務完成了嗎?2017年初級會計師考試,,大家要抓緊時間復習啦!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初級經濟法基礎答疑精選,,祝大家考試輕松過關!
東奧答疑介紹
為了解決各位考生的疑問,東奧特此推出答疑服務,,目的只為讓您輕松通過2017初級會計考試,。
① 購買東奧正版圖書將免費贈送24小時內答疑服務②購買東奧超值特惠班,,我們將保證在24小時內解答您的疑問;③購買高端私教班,,我們將保證4小時內解答您的疑問。我們擁有專業(yè)的答疑老師為您及時解決疑問,。給您最專業(yè)的回答,,最細心的幫助。
答疑總結
問題:對國家總局稅務行政復議不服的是否可以申請國務院進行裁決?
答:對省級稅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經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這句話是否正確?
稅法規(guī)定: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的裁決為最終裁決,。
需要注意:對于向國務院申請二級復議審理是特殊規(guī)定,只適用于納稅人不服由國家稅務總局直接作出的具體稅務行政行為的情況。而對納稅人不服省級國稅機關,、地稅機關作出的具體稅務行政行為,,已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復議,但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而不能向國務院申請裁決。
成功的喜悅是由無數個辛苦的日夜換來的,,在自己的理想道路上,,多動腦筋,不斷的思考,,不停地學習,。回顧上期初級經濟法基礎答疑精選,,為了初級夢而奮斗吧!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