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同步練習:合伙企業(yè)法(2)
2017注冊會計師考試教材變動較大,,因此難度也是相對增加的,,所以我們需要多做一些題進行練習,把每一個知識點多鞏固幾次,,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注會考試同步練習題,,每天堅持做幾道,一定會有收獲的!
【多選】根據《合伙企業(yè)法》的規(guī)定,,合伙人有下列( )情形,,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因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yè)造成損失
B.未履行出資義務
C.發(fā)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D.執(zhí)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以上選項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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