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高頻考點:交付的法律效力




【東奧小編】每一個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對生命的辜負,。以下是東奧中級職稱頻道為廣大考生提供的2017中級職稱考試《經濟法》的重要考點,,堅持練習,每天進步一點點,相信會為大家的中級會計師考試備考學習帶來幫助!
交付的法律效力
1.孳息
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后產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
2.風險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所有權
(1)動產
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動產的所有權自“交付”之日起轉移,。
(2)不動產
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不動產的所有權自“登記”之日起轉移。
預祝各位考生2017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輕松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