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審計》知識點:函證應收賬款




2017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了,現(xiàn)在教材還沒有發(fā)布,大家可以提前學習知識點,,為幫助考生們找準方向,贏在起跑線上,,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注會考試《審計》知識點答疑,希望大家一戰(zhàn)成功,華麗蛻變,。
【答疑】請問為什么在函證應收賬款時,,列出賬戶余額是應對高估風險,而不列出賬戶余額就是應對低估風險呢,,這個邏輯是怎么來的?
【答】詢證函中可以不列示出賬戶余額,,而是要求被詢證者提供余額信息,如果被詢證者回函證明被審計單位沒有記載該筆應收賬款或少記了,,就能應對應收賬款被低估的的風險,。假如被審計單位賬上記錄的應收A公司的賬款是1000萬,而實際上是1500萬,,發(fā)出詢證函上金額是1000萬,這對于被詢證函者是有力的,,那么回函時不會糾正少記了500的,,因為這對它是減少了負債;所以直接列示金額并不能有效防止這個風險。
如果是不列示,,讓對方填寫,,就很大程度可以避免低估風險。函證列明金額,,更側重應收賬款的高估:被審計單位往往會高估應收賬款,,如果函證時列明信息的話,對方會回函否認,,并給出正確信息,。因為高估應收賬款等于高估資產(chǎn),被審計單位還是很樂意去做的,,而對方(被函證者,,即客戶)可是欠錢的一方,如果被審計單位高估資產(chǎn),,那么相當于客戶一方負債多了,,客戶一定不愿意,所以會積極回函,,并列明信息指出錯誤,。
堅持就是勝利,努力才會有奇跡!2017年CPA考試之旅,,東奧陪你左右,,為你的考試保駕護航,愿大家一戰(zhàn)成功,,實現(xiàn)自己的夢想!
相關推薦:2017注會《審計》知識點匯總
注冊會計師導航
-
考試資訊
-
考試資料
考試資料 | 會計 | 審計 | 稅法 | 經(jīng)濟法 | 財管 | 戰(zhàn)略 | 考試經(jīng)驗 | 考試大綱 | 免費答疑
-
輔導課程
-
考試題庫
-
互動交流
-
東奧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