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經濟法基礎》知識點: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初級會計考試知識點】:民事訴訟
(一)民事訴訟的適用范圍
1.因民法,、婚姻法、收養(yǎng)法,、繼承法等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fā)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糾紛,、房產糾紛、侵害名譽權糾紛等,。
2.因經濟法,、勞動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發(fā)生的爭議,法律規(guī)定適用民事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如企業(yè)破產案件,、勞動合同糾紛等。
3.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選民資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蹤,、死亡等非訟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決的債務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決的宣告票據和有關事項無效的案件,。
(二)審判制度
1.合議制度,。
(1)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除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外,,一律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
?。?)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應當是3人以上的單數。
2.回避制度,。指參與某案件民事訴訟活動的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是案件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或者與案件有利害關系,,或者與案件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不包括證人)
3.公開審判制度,。法院審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應當公開進行。不論案件是否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4.兩審終審制度。一個訴訟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判后即終結,。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我國法院分為四級:最高法院、高級法院,、中級法院,、基層法院。除最高法院外,,其他各級法院都有自己的上一級法院,。
(1) 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業(yè)法人破產還債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
?。?)對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得上訴,。如果發(fā)現終審裁判確有錯誤,可以通過審判監(jiān)督程序予以糾正,。
(三)訴訟管轄
1.級別管轄,。
級別管轄是根據案件性質、案情繁簡,、影響范圍,,來確定上,、下級法院受理第一審案件的分工和權限。大多數民事案 件均歸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2.地域管轄,;地域管轄又分為一般地域管轄、特殊地域管轄和專屬管轄等,。
?。?)一般地域管轄,,通常實行“原告就被告”原則,;
(2)特殊地域管轄:《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了九種屬于特殊地域管轄的訴訟:
?、僖蚝贤m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xié)議選擇被 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民事訴訟法》對級別管轄和專 屬管轄的規(guī)定。
?、谝虮kU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
?、垡蚱睋m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芤蜩F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fā)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
?、菀蚯謾嘈袨樘崞鸬脑V訟,由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fā)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⑥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fā)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 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⑦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損害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fā)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提示:海難救助費用,、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沒有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專屬管轄。專屬管轄的案件主要有三類:
?、僖虿粍赢a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谝蚋劭谧鳂I(yè)中發(fā)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轄;
?、垡蚶^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共同管轄和選擇管轄
兩個以上法院都有管轄權(共同管轄)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 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
(四)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的概念
(1)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而失去訴訟保護的制度,。提示:其作用是:①督促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②維護既定的法律秩序的穩(wěn)定,;③有利于證據的收集和判斷,。
(2)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的是勝訴權,,即喪失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權利人的實體權利并不消滅,債務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2.訴訟時效期間的具體規(guī)定。
?。ㄎ澹┡袥Q和執(zhí)行
1.判決
?。?)法院審理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意愿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提示:第二審法院的判決,,以及最高法院審判的第一審案件的判決,都是終審的判決,,也就是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2.執(zhí)行
對于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由第一審法院執(zhí)行,;對于調解書、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等,,則由被執(zhí)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zhí)行的財產所在地法院執(zhí)行。強制執(zhí)行措施:
?。?)查詢,、凍結、劃撥被執(zhí)行人的存款,;
?。?)扣留、提取被執(zhí)行人的收入,;
?。?)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
?。?)搜查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
(5)強制被執(zhí)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的財物或票證,;
?。?)強制被執(zhí)行人遷出房屋或強制退出土地;
?。?)強制被執(zhí)行人履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8)要求有關單位辦理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xù),;
?。?)強制被執(zhí)行人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及遲延履行金。
?。?0)其他措施
?。?)普通訴訟時效期間。
普通訴訟時效期間,,也稱一般訴訟時效期間,,是指由民事普通法規(guī)定的具有普遍意義的訴訟時效期間。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一般訴訟時效為2年,。
(2)特別訴訟時效期間,。
特別訴訟時效期間,,也稱特殊訴訟時效期間,是指由民事普通法或特別法規(guī)定的,,僅適用于特定民事法律關系的訴訟時效期間,。下列事項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①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②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最長訴訟時效期間,。
訴訟時效期間,均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法院不予保護,。